一、个人申请
符合《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师知发﹝2015﹞125号)“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的教师根据学院通知,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处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院审批同意后,由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注册、提交个人信息。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由人事处完成。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1份。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表原件。
(八)一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照片应与上传至教师资格申请网中的电子照片为同一版)。
(九)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教师资格,只须提交以上(一)、(二)、(三)、(四)、(八)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书申办
现场确认通过者,由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报送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符合条件者办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