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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01-08 00:00:00  |  供稿:学院办公室   |  点击次数:6450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为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学生寒假从2010114(星期四)开始,31(星期一)假期结束,32(星期二)、3日(星期三)注册报到,34(星期四)正式上课。教职工从115开始放寒假,31正式上班,有工作任务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轮休。教务处工作人员、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及教学秘书于228上班,由教务处协调、组织安排好新学期教学等准备工作。

    二、寒假期间,各有关单位在做好本单位常规工作的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考试结束后,各系及教务处务必做好期末考试的阅卷、成绩登记及学生成绩通知单的寄发等工作。

   (二)教务处统筹兼顾,各系(部)认真负责,做好下学期课程安排及教师聘任工作;按计划认真做好下学期教材征订、验收及分发等工作。

   (三)学院办公室要负责安排好寒假期间白天总值班工作,做好值班安全检查、监督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协调处理,做好值班记录。学生处、教务处要安排专人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监控和信息收集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汇报,经学院办公室汇总后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后勤管理处要及时检查、维护和修缮各类设备设施以及路网、电网、水网等,确保新学期办公、教学、学生宿舍、饮食等后勤服务的正常开展;要及时清扫校园环境并清运垃圾,确保校园环境干净整洁。

   (五)安保与公寓管理处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做好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楼的“防盗、防火、防水、防灾害事故”工作,确保防范到位,化解处置到位。同时,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坚决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校园。

   (七)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把安全工作和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在放假前要全面排查、整改、治理、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要根据学院总体要求,安排好本单位的轮流值班工作,并将假日期间的轮流值班表分别报学院办公室和安保与公寓管理处备案,以便学院综合协调、防控和处置校园内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

    三、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学生公寓楼在115228期间关闭,31开放。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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