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儿童,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儿童观,具备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教学技能,能够适应幼儿园岗位工作需要,在幼儿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与儿童教育工作相关领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学前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熟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掌握学前儿童保育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科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具备观察、了解和评价儿童发展的能力;
3. 具备创设与利用教育环境的能力;
4. 具备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
5. 具备学前教育班级的组织管理能力;
6. 具备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自我的能力;
7. 具备游戏设计与指导能力;
8. 具备指导家庭科学育儿以及开展其他儿童社会工作的能力等。
三、学制与学分
1.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学生取得学籍后,在规定的3—6年内修业,可提前至3年毕业,也可延长至6年毕业,累计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年。具有学籍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8年。
2.学分
学生毕业总学分至少达到171学分。
四、授予学位
教育学学士
五、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六、主要课程
学前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园政策法规、幼儿园课程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卫生学、学前游戏设计与指导、乐理视唱、声乐、琴法、幼儿美术、幼儿舞蹈等。
七、教学活动时间安排
每学年设置2个学期,共40周,其中教学时间36周(每学期18周),考试时间4周(每学期2周)。
八、课程结构比例
课堂教学共148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87%;实践教学共57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33%。- 上一篇:公共事业管理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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